个人门诊人为的医疗事故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

个人门诊人为的医疗事故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法律主观: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有3中,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医疗机构造成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会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罚,造成医疗服务合同违约的承担合同违约责任,造成医疗损害且主要因医务人员未履行相应的诊疗义务引起、存在过错的,承担侵权责任,致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健康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医疗事故的责任人:一、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个体诊所的医生所致的医疗事故,由该个体诊所的业主即医生本人为赔偿义务主体。如果是个体诊所的雇用人员致害,则由个体诊所的业主为赔偿义务主体。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规定:(1)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因院方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员或其家属依法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3)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二、医疗事故刑事责任主体是医务人员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份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本条之规定,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人员及护理人员。三、医疗事故行政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办法》第20条规定: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办法》第21条规定: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照本办法第20条的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承担多少? (二)

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并且医院被鉴定为全责的话,就需要承担100%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医院承担主要责任的话,一般就是承担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九十的民事赔偿责任。医院的鉴定责任不同,承担的赔偿比例就不同。 一、医疗事故民事责任承担多少?

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并且医院被鉴定为全责的话,就需要承担100%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医院承担主要责任的话,一般就是承担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九十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二、发生医疗事故由什么部门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的,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若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或者是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解决。医疗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 (三)

法律方面,医疗损害的相关案件和医疗事故涉及的相关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是不一样的。医疗的鉴定方面。医疗事故的相关的赔偿案件一般需要有医疗事故技术的机关来进行鉴定,医疗损害的赔偿需要有司法部门鉴定。赔偿金额、项目等上面两者很大不同。赔偿项目方面,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项目不同。

现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开始对自己的身体健康越来越关注,加上现在的社会环境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污染环境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越来越多我们赖以生活的环境被破坏,我们的身体健康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疾病会发生,其中好多是以前根本没有的疾病。随之而来的就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频繁的去医院就医,最近几年医院关系十分紧张,源自越来越多的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情况的出现。像这类事件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听说或者碰到。大家都知道如果因为医护人员的犯错等过失导致病人的身体和心理受到严重的损害,呢么医院和相关的医护人员必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呢

所谓医疗事故主要是指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参与救治的医护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了违反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医院有关诊疗条例、工作制度等规范法律法规,从而因为误诊、治疗方法不当或者操作失误等行为导致病人身体及精神严重受到损伤,或者因为医疗人员而错过了病情的最佳治疗时间造成损害病人身体精神的事故。

所谓医疗损害指的是因为医护人员的过失对病人产生不利影响的事实。关于医疗损害主要包括导致病人的残疾、器官受到严重损害,健康受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情况。此外医疗损害还包括对病人的精神、隐私权的损害等,还有对病人的财产的损伤。

我们要想清楚的了解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那么先要弄明白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区别。

1. 性质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属于行政的范畴,而医疗损害是属于民事上来说的。

2. 程度上来说,医疗事故要严重于医疗损害,属于医疗事故的一定存在医疗损害,反过来存在医疗损害的不一定能达到医疗事故的范畴。

3. 医疗事故的鉴定是有各省市的专业的医学会来鉴定的,而医疗损害需要有社会上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

4.涉及到医疗事故的一定最后医院或者医疗人员不但要对患者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还要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承担行政责任,而医疗损害一般只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医疗损害的范围要比医疗事故大,范围广,只要医院及医护人员给患者造成了身体、精神等的损害就构成医疗损害,而只有到达一定的严重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

关于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

1. 法律方面,医疗损害的相关案件和医疗事故涉及的相关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是不一样的。

2. 医疗的鉴定方面。医疗事故的相关的赔偿案件一般需要有医疗事故技术的机关来进行鉴定,比较专业,而医疗损害的赔偿需要有司法部门鉴定。

3. 赔偿金额、项目等上面两者很大不同。

4. 赔偿项目方面,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有11项,医疗损害有有12项,他们的计算方法上不同。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是如何划分的? (四)

在医疗事故责任度划分上,可分为四个分类:

(1)完全责任:

即医疗失误对伤害结果的产生起到了决定性影响;

(2)主要责任:

即医疗失误是导致受害者损伤的主要原因,但也存在其他因素的辅助作用;

(3)次要责任:

即医疗失误并非导致受害者损伤的主导因素,而是其他因素起了主要作用;

(4)轻微责任:

即医疗失误在导致受害者损伤中所起到的作用较小。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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